1.就业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的可直接转往就业单位。
2.就业单位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的可申请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公共就业服务等具有档案管理权的机构托管。
3.就业单位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的或未就业毕业生可转回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公共就业服务等具有档案管理权的机构托管。
4.西部计划等特殊情况毕业生档案可派回原籍或者暂存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