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中央治疆方略、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工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陕西省新疆工作组党委举行了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我校俄语学院2017级学生苏比努尔•伊克木荣获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此次表彰,共有来自陕西省各高校的21名少数民族学生代表荣获“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称号。我校俄语学院苏比努尔•伊克木自入校以来,学习认真刻苦,严格要求自己,热心帮助身边的同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为各民族同学服务的初心,赢得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认可。在校期间,她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定期赴陕西省图书馆、老年公寓等参加志愿服务。她思想端正,入学后主动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20年9月成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苏比努尔•伊克木说:“我在西外校园感受到了许多关怀和温暖,感谢老师们的教导和同学们的包容与鼓励,让我不断成长和进步。”如今的苏比努尔•伊克木即将毕业,她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打算将自己的青春奉献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在今后的日子里更加坚守初心,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践行者和宣传员。
此次受表彰的集体与个人,均为在陕新疆务工人员和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中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他们在学习及工作中,积极向上,努力奋斗,展现了各民族手足相亲、团结奋进的良好风貌。
此项荣誉是我校在少数民族学生工作中获得的首次表彰,不仅是对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的肯定,也是对我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工作、民族团结教育成果的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少数民族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培育少数民族学生爱国报国情怀,切实提升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水平、努力培养德才兼备、又红又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