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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兼职辅导员聘任结果的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5-16  查看:次】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兼职辅导员选聘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排,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推荐、资格审查、续聘考核应聘面试等程序,拟同意艺术学院房仪成等16人继续在各学院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同意将中国语言文学学院高昕彤11纳入学校兼职辅导员信息库,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516日至20日。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将根据各学院生师比分批安排上岗。

联系人:王老师   活动中心207办公室

 

 

学工部·学生处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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