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兼职辅导员选聘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排,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推荐、资格审查、续聘考核、应聘面试等程序,拟同意艺术学院房仪成等16人继续在各学院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拟同意将中国语言文学学院高昕彤等11人纳入学校兼职辅导员信息库,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6日至20日。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将根据各学院生师比分批安排上岗。
联系人:王老师 活动中心207办公室
学工部·学生处
2023年5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