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级辅导员老师带领学生学习《西安外国语大学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及《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并将学院具体实施细则向学生公布。 2.2019-2021级辅导员老师以校内奖学金荣誉证书发放为契机,积极开展榜样力量分享会,引导获奖学生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号召广大学生向获奖学生学习,以爱国荣校为己任,树立远大理想。努力进取,弘扬西外精神。 3.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行按月发放,一般困难280/月;特别困难380/月;一学期按照5个月进行发放,请各位老师告知学生,并通知学生核对发放表卡号信息。 4. 4.本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已经办理好复学手续)可补报本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告知学生具体咨询资助管理中心或国防教育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