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扩大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影响面和服务面,同时也培养一支具有较高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的学生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体现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我校自2007年开始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自2013年起,为了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除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外,在各宿舍设立一名心理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现将选拔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信息员的详细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委员、信息员的职责
1、注重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定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专题学习和团体活动。
3、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帮助班级、宿舍同学培养良好心理素质。
4、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
5、当本班或本宿舍同学中出现下列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应准确、迅速地上报班主任、辅导员或者直接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联系:①有明显的情绪转变者;②语言行为等表现与普通同学有明显的差异;③个人生活及家庭遇到重大事件者;④有自杀、自残、出走等类似行为的倾向。
6、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注意工作方法,能够与老师、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定期(如每月)向负责班主任/辅导员汇报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汇报。
7、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及班主任、辅导员开展每年一次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的工作。
8、关注目前同学中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整理后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中心采取相应的辅导和解决措施。
9、各宿舍信息员原则上由本班心理委员统一指导开展工作。
二、心理委员、信息员的选拔程序
根据各班情况设置两名心理委员,男女生各一名,每间宿舍设立一名信息员,心理委员和信息员的选拔采取个人自荐或学生、老师推荐的方式确定具体人选。
(一)基本要求
1、学习成绩良好(包括良好)以上,保证其学有余力担当此任;
2、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得到学生的信任;
3、热心班级、宿舍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
4、对心理健康知识感兴趣,愿意了解和学习相关知识;
5、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6、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7、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8、能够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二)选拔程序
1、自荐方式:
学生自主报名,班级其他同学和辅导员认可其符合心理委员或信息员的基本要求。
2、学生、老师推荐方式:
由学生、辅导员推荐符合心理委员或信息员基本要求的同学,并且该同学也有担任心理委员或信息员的意愿。
(三)名单确定后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中心存档备案,并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上公布。
三、相关说明
1、请2021级辅导员老师将各班级心理委员、信息员名单于9月24日17:00之前报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请发送邮件至13160659@qq.com。
2、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会定期对心理委员和信息员进行工作内容、职责以及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请关注通知。
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