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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26  查看:次】

各学院:

为精准掌握学生实际情况,根据《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现就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8-2021级在校本科生和预科生

二、工作安排

1.成立工作组

各学院应按《西安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19修订)》要求,成立工作组,确定联系人,9月28日将联系人信息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开展认定

9月26日-10月13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2,组织认定并公示。

3.信息登记

10月13-10月14日,学院组织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在线填写困难认定相关信息。

4.材料提交

10月15日,各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确保真实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掌握了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状况的基本工作,是我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重要前提。精心组织,积极主动全方位掌握困难学生的实际家庭状况,确保真实性,保障每一位困难学生的受助权利。

2. 坚持原则,维护公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求贯彻国家和陕西省精神,遵循学校认定程序和办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基本条件与困难程度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掌握学生家庭实际状况。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以适当方式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认定名单和等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积极宣传,全面覆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政策性强,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学院要通过各种载体积极做好资助政策宣传,让全体学生详细了解各项资助政策及评选程序,把党和政府对学生的关怀落到实处。要把评选过程作为一项思想教育活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四、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学生均需参加本次困难学生认定,未参加困难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

2.为进行精准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各学院提供“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陕西省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里的重点保障人群数据。

3.脱贫家庭学生的认定等级以2020年建档立卡家庭情况为准。

4.各学院应及时关注秋季受洪灾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家庭学生认定。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85319448

 

附件1: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附件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