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考核学生在校期间的各项表现,现将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评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在籍的2018——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工作要求:
1、以《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为依据,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统一、有效的测评方案,维护公开、公平、公正。
2、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完成。
三、时间安排:
9月8日——16日,各学院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织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9月18日——23日,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9月24日,测评表纸质版交至学生事务大厅内,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dkb@xisu.edu.cn。
四、注意事项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学年为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
2、各学院测评过程中需认真仔细、统一标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