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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28  查看:次】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4号)文件精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陕教贷办〔2016〕29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认真评选,全校公示,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教育厅批准,同意英文学院王丹丹等595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希望受表彰的学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全校学生要学习获奖同学自强不息的精神,挑战困难、超越自我,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

附件:西安外国语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西安外国语大学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